关于福州个税抵扣方面,请参考福州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具体规定和申报说明。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下福州个税汇算不需要进行:
1. 仅有一个工作单位并且其中一个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等支出没有特殊情况;
2. 本年度只有一个工作单位,且收入仅为工资、薪金所得,且该工资收入经个人所得税扣缴后税额正确无误;
3. 辞职或者离职并且在全年度内没有其他收入,且税款已经通过工资发放渠道扣缴完毕;
4. 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且该扣除项目的费用通过单位发放渠道扣除完毕;
5. 经申报纳税的个体工商户或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个人,已经就税款缴纳事宜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缴。
关于福州个税抵扣方面,请参考福州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具体规定和申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