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收回奉化公租房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1.违约行为:租户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拖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私自转租、违规使用公租房等。在上述情况下,房屋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收回奉化公租房。
解除合同收回奉化公租房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违约行为:租户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拖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私自转租、违规使用公租房等。
2. 超期居住:租户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居住,未按照规定续签合同或退租。
3. 不符合申请条件:租户在入住公租房时提供虚假材料、未满足公租房申请条件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如家庭收入超过规定标准等。
4. 严重损坏房屋:租户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租房严重损坏,无法正常居住。
在上述情况下,房屋出租方(通常为政府或公租房管理机构)可以解除合同并收回奉化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