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具体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材料清单。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网站的要求,创业型人才落户单位没有集体户的情况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可在公安局网站上下载);
2. 落户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3. 落户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 落户人员的最高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5. 落户人员的医疗保险证明;
6. 落户人员与创业型人才单位的就业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7. 落户人员的创业型人才认定材料(如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认定证书等);
8. 创业型人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9. 创业型人才单位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或购房合同;
10. 创业型人才单位的近期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银行对账单、纳税证明等);
11. 其他可能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请注意,具体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