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免收对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低保证、优抚证等。
根据泰州市相关规定,泰州市区垃圾处理费的免收对象为以下人员:
1. 军人及其家属:现役军人、复员军人和因公牺牲、病故的军人家属;
2. 优抚对象:国家规定的军烈属、优抚对象;
3. 低保对象:享受城市、农村低保人员及其家属;
4. 孤儿、孤残儿童:孤儿、孤残儿童及其抚养人员;
5. 失独家庭:因意外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导致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
6. 低收入家庭: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
7. 残疾人: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残疾人及其抚养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免收对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低保证、优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