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以及赴烟台市就业的外地来烟就业者。具体补偿比例和待遇标准根据政策规定而定。
烟台市居民医保保障待遇汇总如下:
1. 烟台城镇居民医保是指烟台市内的城镇居民参加的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以及赴烟台市就业的外地来烟就业者。
2. 参保人员按月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50%∶50%。
3. 烟台城镇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两部分。
4.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诊疗费用、门诊特殊检查费用、门诊药品费用等。
5. 大病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在遭受重大疾病时,医保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具体补偿比例和待遇标准根据政策规定而定。
6. 烟台城镇居民医保享受的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以及享受相关医疗服务的优先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待遇标准和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建议市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