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黄页

锦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8-0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对于发现有疑似症状或确诊病例的场所要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消毒措施。对于未取得相关资质的经营者,要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对于发生纠纷或安全事件的场所,要及时处理和调查。要依法查处价格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行为。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操作不当的场所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请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局,工商局,农业农村局,园林绿化部门:

根据最近的疫情形势,为了进一步加强锦州市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发布以下通知: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场所的监测和执法工作。要确保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场所的卫生和防护措施符合规定,严禁场所内人员不佩戴口罩,要加强对场所内人员体温检测和健康码的核查。对于发现有疑似症状或确诊病例的场所要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消毒措施。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场所的监管工作。要加强对场所的日常巡查,对于发现经营活动不规范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场所要及时查处。对于未取得相关资质的经营者,要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

三、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场所的文化娱乐项目的管理。要确保娱乐项目的卫生和安全措施到位,禁止人员密集的娱乐项目的开展。对于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娱乐场所要予以暂停营业和整顿。

四、公安局要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场所的安保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故。对于发生纠纷或安全事件的场所,要及时处理和调查。

五、工商局要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场所的商业行为监督。要依法查处价格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行为。对于发现有不合法经营行为的场所要及时取缔和罚款。

六、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要确保食材的来源合法,餐饮环境的卫生和消毒措施到位。对于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场所要及时处理和通报。

七、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要加强对场所周边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场所周边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以上各部门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操作不当的场所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醒大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的频次和规模。

请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锦州疫情防控指挥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