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稳就业工作,确保退役军人的就业稳定和社会融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青岛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的稳就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 1. 加大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2. 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根据退役军人的特点和需求,开设适合他们就业的培训课程。
二、就业机会提供 1. 积极引导和推荐退役军人到适合的企事业单位就业。 2. 加大对退役军人在公共岗位、社区服务、基层治理等领域的就业支持。
三、创业支持 1. 对于退役军人创业的,提供创业培训、政策扶持、融资支持等帮助。 2. 设立特殊创业区域或经济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环境和政策优惠。
四、跨地区就业 1. 指导退役军人合理布局就业,鼓励他们到城市和地区经济发达、就业机会多的地方就业。 2. 提供跨地区就业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五、政策宣传和服务 1. 加强宣传,向社会宣传退役军人的就业需求和特点,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帮助。 2. 健全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六、考核评估 1. 加强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定期发布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稳就业工作,确保退役军人的就业稳定和社会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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