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免疫接种对象:凡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无明确禁忌症的个体,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同意后接种。请广大居民积极响应,配合政府的工作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建健康、安全的社区环境。
尊敬的居民:
随着新冠病毒疫苗的研发和推广,为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郯城县决定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免疫接种对象:凡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无明确禁忌症的个体,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同意后接种。
2. 接种方式:居民可通过线上预约或现场前往指定的接种点接种疫苗。具体的接种点和预约方式将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布。
3. 接种顺序: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将优先安排以下人群接种:高风险职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人员。其他人群的接种将根据疫情形势逐渐展开。
4. 接种费用:免费。接种人员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健康信息即可。
5. 接种后注意事项:接种疫苗后,请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及家庭环境卫生,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
6. 相关咨询:如有接种疫苗相关问题,可拨打健康咨询热线xxxx进行咨询。
请广大居民积极响应,配合政府的工作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建健康、安全的社区环境。
特此通告。
郯城县政府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