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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泰州市2021年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口径的通告

时间:2023-08-0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请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及时按照以上执行口径进行社保缴费,确保社保费用的合规缴纳。如有疑问,请咨询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根据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要求,泰州市2021年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口径如下:

1. 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

- 下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 上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2. 医疗保险基数上下限:

- 下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 上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3. 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

- 下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 上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4. 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

- 下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 上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5. 生育保险基数上下限:

- 下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 上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请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及时按照以上执行口径进行社保缴费,确保社保费用的合规缴纳。如有疑问,请咨询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