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明细如下:1.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2.无证驾驶机动车:记12分3.驾驶机动车逼车:记12分4.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超速:超过速度限制10%以上不足20%的:记6分,超过速度限制20%以上不足50%的:记12分,超过速度限制50%以上的:记24分5.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记6分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示:记6分7.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淄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明细如下:
1.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
2. 无证驾驶机动车:记12分
3. 驾驶机动车逼车:记12分
4.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超速:超过速度限制10%以上不足20%的:记6分,超过速度限制20%以上不足50%的:记12分,超过速度限制50%以上的:记24分
5.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记6分
6.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示:记6分
7.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记6分
8. 驾驶机动车由目前驾驶证已扣减至未超过满分12分,又记6分的:记6分
9. 驾驶人在五年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停驶六个月,依法参加完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后,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请注意,以上分值是以淄博市的规定为准,其他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