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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落户退役/转业/退伍人员办理指引(江门办理户口迁移)

时间:2023-08-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3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根据江门市公安局的规定,退役、转业、退伍人员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期间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额外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在办理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江门市公安局。

根据江门市公安局的规定,退役、转业、退伍人员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提供材料准备:退役、转业、退伍人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婚姻证明(如适用)原件及复印件

- 原工作单位的任职证明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 迁移证明(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辖区派出所办理)

2.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辖区派出所递交申请材料,并填写《户籍迁移登记表》。

3.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江门市公安局的规定,户口迁移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4. 审核和审批:派出所将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户口迁移审批。

5. 办理迁移手续:审批通过后,退役、转业、退伍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迁移手续,包括办理新户口、领取新户口本等手续。

办理期间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额外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在办理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江门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