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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及处罚办法一览

时间:2023-08-0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6.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乘非机动车时饮酒的,处以罚款200元;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处以罚款200元,并吊销非机动车驾驶证。

扬州市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及处罚办法如下:

1. 未按规定购买并悬挂非机动车牌证的,处以罚款50元,并责令限期购买并悬挂非机动车牌证;逾期未购买并悬挂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2. 非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处以罚款50元。

3. 非机动车上超员的,处以罚款20元。

4.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专用道上行驶的,处以罚款20元。

5.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警察交通管理措施的,处以罚款20元。

6.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乘非机动车时饮酒的,处以罚款200元;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处以罚款200元,并吊销非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为一些常见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及处罚办法,具体处罚标准可能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你在使用非机动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并及时了解当地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