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处置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绍兴上虞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开展合同制教职工招聘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处置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绍兴上虞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开展合同制教职工招聘活动。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 幼儿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幼教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2. 保育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 3. 特教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持有特殊教育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 体格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 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招聘流程 1. 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最高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至本园人事办公室; 2. 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需参加相应的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幼教相关知识及教育教学能力; 3. 面试:通过笔试的应聘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4. 公示: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公示形式公布拟聘用名单; 5. 聘用: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薪酬待遇 根据教职工岗位、职称、资历和业绩给予相应薪酬待遇,并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2.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通知; 3. 招聘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其他事项以面试时的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虞区XXX街道X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按要求报名参加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