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理条件还需根据中山市的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确认。
中山市异地就医待遇办理条件如下:
1. 居住在中山市户籍所在地的居民。
2. 去其他地区或其他城市就医,需要到中山市指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就诊。
3. 确诊的重大疾病、疑难病例,需由所在医疗机构转诊至中山市异地就医定点医院。
4. 就医期间,持有有效的中山市异地就医待遇手册,就诊费用实行“先行垫付、后核算”制度,即先由患者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由中山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5. 参加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6. 中山市居民参保单位发放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转诊手册和病历等相关材料是办理异地就医待遇的必备材料。
7. 异地就医期间如有需要购买药品,应到指定的药店购买,并持有购药发票。
8. 异地就医期间如需住宿,可到指定的住宿单位办理住宿手续。
具体办理条件还需根据中山市的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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