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双方新人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等。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实际需要提供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当地婚姻登记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前往婚姻登记处前,提前与当地婚姻登记处联系,了解具体要求。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双方新人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2. 户籍证明:双方新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户口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果其中一方是外地人,需要提供居住证明。
3. 离婚证或丧偶证明(如果有):如其中一方曾经离婚或丧偶,需要携带离婚证或丧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表格:前往婚姻登记处,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加盖双方新人的公章。
5. 其他必要材料:根据当地婚姻登记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结婚登记申请报告、健康证明、照片等。
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实际需要提供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当地婚姻登记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前往婚姻登记处前,提前与当地婚姻登记处联系,了解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