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安徽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19年11月14日发布,全文共计91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由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这些办法的实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能够及时支付。
最新的安徽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19年11月14日发布,全文共计91条。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
1. 确定参保范围:工伤保险适用于所有在安徽省内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以及在外地从事工作但户籍在安徽省的劳动者。
2. 确定参保义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须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工伤保险费用。
3. 工伤保险待遇的认定:对符合工伤保险条件的工伤事故,应当及时进行认定,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费、丧葬费等。
4.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费共同筹集。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由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5. 工伤保险的监督与管理: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监督与管理,包括对参保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伤事故和支付待遇的监督等。
6. 争议处理:劳动者对工伤保险待遇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也可以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办法的实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能够及时支付。同时,也规范了工伤保险的收费、管理和监督的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