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的规定,内江市生育保险的结算标准如下:1.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参保人员实际支付的费用,符合国家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至90%不等,具体比例根据市级规定而定。
根据内江市的规定,内江市生育保险的结算标准如下:
1. 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参保人员实际支付的费用,符合国家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至90%不等,具体比例根据市级规定而定。
2. 生育护理费用:每自然人生育一次,一次性补助600元。
3. 生育津贴:按照内江市的规定,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准的1.4倍,但最高不超过市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上限。
具体的生育津贴金额需要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向所在单位或社保部门咨询了解详细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