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了强化养犬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泰安市养犬管理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标准1.养犬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每只犬只年度收费200元。请广大养犬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共同维护市区养犬环境的良好秩序。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安市养犬管理部门。
根据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了强化养犬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泰安市养犬管理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 养犬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每只犬只年度收费200元。
2. 存放在公共场所的犬只,由犬主或养犬人按月缴纳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每只犬只每月收费20元。
二、缴费方式
1. 犬主或养犬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
a. 通过电子支付平台缴纳;
b. 前往养犬管理部门指定缴费点缴纳。
2. 缴费时需提供犬只的登记号码,用于核对信息。
三、费用用途
收取的养犬管理服务费将用于以下用途:
1. 维护养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
2. 资助流浪犬收容站的运营和照料费用;
3. 养犬宣传教育项目的开展。
四、奖惩措施
未按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犬主或养犬人将面临以下处罚措施:
1. 首次超期未缴纳的,将给予警告,并延缴费用;
2. 超期未缴纳达到一定次数的,将被暂停养犬资格一年;
3. 严重违反规定的,将责令停止养犬并处以罚款。
请广大养犬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共同维护市区养犬环境的良好秩序。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安市养犬管理部门。谢谢合作!
泰安市养犬管理部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