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困难人员界定标准包括:1.失业人员:指因企业倒闭、转岗、裁员等原因导致失去工作的人员。
南京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 就业援助:南京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包括提供岗位推荐、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
2. 就业优先权:南京对就业困难人员享有一定的就业优先权,例如在政府公开招聘岗位中享受有限的优先录用权。
3. 就业补贴:南京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定金额的就业补贴,用于辅助他们的就业。
4. 创业扶持:南京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扶持,包括贷款支持、政策指导等,帮助他们自主创业就业。
南京就业困难人员界定标准包括:
1. 失业人员:指因企业倒闭、转岗、裁员等原因导致失去工作的人员。
2. 农民工返乡人员:指在城市务工后原因返乡未就业的农民工。
3.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指在高校毕业后难以找到工作的毕业生。
4. 职场转型人员:指由于市场变化、技能跟不上需要等原因,导致原本从事职业岗位无法继续从事的人员。
5. 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南京还会根据社会需要和政府公共政策分别确定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