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在重庆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如果逾期未缴纳,一般会按照规定收取滞纳金。一般情况下,根据规定,滞纳金的计算标准为欠费金额的万分之五或者按月计算的万分之三,以较高的为准。此外,企业缴纳社保费的滞纳金是由企业自行承担,与职工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在重庆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如果逾期未缴纳,一般会按照规定收取滞纳金。
具体来说,如果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缓缴期限已过,但仍未缴纳,那么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滞纳金。一般情况下,根据规定,滞纳金的计算标准为欠费金额的万分之五或者按月计算的万分之三,以较高的为准。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逾期未缴纳社保费,将需要按照欠费金额的万分之五或者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滞纳金比例和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和当地的社保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情况。此外,企业缴纳社保费的滞纳金是由企业自行承担,与职工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