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1.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报销比例为80%,最高不超过1000元。以上是连云港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具体报销金额可能有所调整,请以当地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连云港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1. 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报销比例为80%,最高不超过1000元。
2. 分娩费用报销:普通分娩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不超过8000元;剖腹产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不超过10000元。
3. 新生儿费用报销: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不超过3000元。
以上是连云港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具体报销金额可能有所调整,请以当地政府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