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单位认真履行高温补贴发放的相关责任,确保广大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工作和生活能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四川省政府颁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广大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工作和生活,特制定以下高温补贴文件:
一、高温补贴对象范围
适用对象为在四川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正常工作的职工。
二、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条件
1. 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2. 发放条件:被监测站点连续三天或以上出现日最高气温超过35摄氏度的高温天气时,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享受高温补贴。
三、高温补贴发放方式
1. 发放单位将高温天气的监测数据及本单位职工名单及时报送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劳动部门。
2. 劳动部门核实数据后,将需要发放高温补贴的职工名单及相关数据通知发放单位。
3. 发放单位按照通知所列名单,计算每人应发放的高温补贴金额,并于一周内发放到职工个人工资账户中。
四、其他事项
1. 若某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发放高温补贴,需提前向劳动部门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劳动部门批准后方可延迟发放。
2. 请各单位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数据记录,备查验。
请各单位认真履行高温补贴发放的相关责任,确保广大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工作和生活能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