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荣誉称号为了表彰无偿献血者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山东省将设立无偿献血先进个人、无偿献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和奖励。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为了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无偿献血者的热情,提高无偿献血者的献血积极性,现将山东省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无偿献血者均可享受相应的奖励,无论是首次献血者还是多次献血者。
二、奖励内容
1. 献血证明
每位献血者献血后可获得一份献血证明,证明中包含个人的基本信息和献血的相关记录。
2. 红十字勋章
无偿献血者在献血达到一定次数后,可获得山东省红十字勋章,以表彰其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的贡献。
3. 福利待遇
为了激励无偿献血者的积极性,无偿献血者可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 免费体检:无偿献血者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服务,包括常规体检项目和血液相关检查。
- 就医优先:无偿献血者在就医时享有优先就诊的权益,缩短等待时间。
- 紧急用血优先:无偿献血者紧急用血时优先享有供血的权益。
4. 荣誉称号
为了表彰无偿献血者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山东省将设立无偿献血先进个人、无偿献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其他规定
1. 奖励实施主体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负责组织和实施奖励措施,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奖励资金来源
奖励措施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
3. 奖励的公示与监督
有关奖励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将及时公示,受到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请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为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支持。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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