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程监护:领养人需签署相关协议,对所领养的动物进行全程监护,并保证给予其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终身照顾。
萍乡市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的离站规则如下:
1. 暂停领养:流浪动物救助中心在一定时间内暂停所有流浪动物的领养活动。
2. 实名登记:凡希望领养流浪动物的人员需前往救助中心进行实名登记,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信息。
3. 定期接种疫苗:领养动物的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带动物到指定的兽医机构接种疫苗。
4. 非盈利领养:救助中心鼓励将动物送往合法、正规的非盈利领养机构,以确保动物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
5. 全程监护:领养人需签署相关协议,对所领养的动物进行全程监护,并保证给予其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终身照顾。
6. 失踪通报:若领养的动物在一定时间内失踪,请及时通报救助中心,以便寻找和追踪动物的下落。
7. 监督检查:救助中心保留对领养人的监督权力,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所领养的动物进行检查、询问和核实,确保动物的生活状况和福利得到维护。
以上是萍乡市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的离站规则,旨在保障流浪动物的权益和领养人的责任,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提高对流浪动物的关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