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高校毕业生:指即将大学毕业或已经毕业但尚未就业的人员。以上只是扬州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一般情况,具体认定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在扬州,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 高校毕业生:指即将大学毕业或已经毕业但尚未就业的人员。
2. 下岗失业人员:指因企业倒闭、裁员、产能过剩等原因导致失业的人员。
3. 农村转移就业困难人员:指来自农村地区且在城镇务工时遇到就业困难的人员。
4. 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这些特殊人群由于身体或能力上的限制,往往较难找到工作。
5. 失独家庭:指家庭中唯一子女死亡或失踪,家庭经济困难,丧失了劳动力或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
6. 低收入困难家庭:指家庭收入较低,生活困难,往往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的家庭。
以上只是扬州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一般情况,具体认定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