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恩施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标准以及领取条件如下:1.参保要求:申请人应当符合恩施市失业保险参保条件,即在恩施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恩施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标准以及领取条件如下:
1. 参保要求:申请人应当符合恩施市失业保险参保条件,即在恩施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2. 辞职或被辞退:申请人应为无固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已经辞职或被辞退,不能在短期内找到新的工作。
3. 缴费要求:申请人需要在失业前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
4. 失业登记:申请人需要在失业后及时到恩施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失业登记。
5. 劳动能力:申请人应有劳动能力,愿意积极参加恩施市提供的就业服务和培训。
6. 申领程序:申请人需要按照恩施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经过审核后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上是恩施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和领取条件的主要内容,具体信息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劳动就业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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