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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试点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通知2022

时间:2023-07-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根据最新消息,长三角地区将试点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以上是关于长三角试点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的通知要点,具体的实施细则及政策详情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最新消息,长三角地区将试点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以下是相关通知的要点:

1.试点范围: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将开始试点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

2.适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

- 在异地租赁房屋并有租房合同;

- 在异地租赁房屋满足当地的居住要求;

- 持有当地公积金账户。

3.提取金额:每个职工每年最高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的总额为该地区当年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的15%,具体金额根据各地公积金政策而定。

4.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

5.效力期限:该试点政策预计从2022年起实施,具体的试点实施期限和政策细则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以上是关于长三角试点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的通知要点,具体的实施细则及政策详情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