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一般要求的材料清单,具体的登记材料需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建议您在办理登记前,提前咨询当地茂名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以确保所需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广东省茂名市民政局婚姻登记规定,茂名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 茂名居民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籍证明:茂名居民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前体格检查报告:包括双方的婚前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 结婚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结婚登记申请表;
6. 结婚意愿书:双方需签署结婚意愿书;
7. 两个婚姻目的无异议的见证人:见证人需年满18岁以上,并提供身份证明。
以上是一般要求的材料清单,具体的登记材料需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建议您在办理登记前,提前咨询当地茂名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以确保所需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