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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

时间:2023-09-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汕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是指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在汕头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共济保障的一种方式。根据汕头市的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门诊病种限定: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支付能力和诊断与治疗需要,确定参保人员门诊病种的保障范围。

汕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是指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在汕头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共济保障的一种方式。

根据汕头市的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门诊病种限定: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支付能力和诊断与治疗需要,确定参保人员门诊病种的保障范围。

2. 统筹支付规定:门诊费用按照统筹支付方式进行报销,即参保人员先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然后通过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3. 报销比例规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根据汕头市相关政策规定确定,一般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报销。

4. 报销封顶线规定:对门诊费用的报销金额进行一定的限制,超出封顶线的部分参保人员需要自行承担。

5.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规定: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用,在享受门诊共济保障时也需要按照相应标准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

以上是汕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的一般内容,具体的规定和执行细则还需要参考汕头市相关政策文件和相关部门发布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