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发布的政策要求,为了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降低企业负担,我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范围包括所有参保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监督和检查缴费单位的正常缴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个年度,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发布的政策要求,为了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降低企业负担,我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具体降低方案如下:
1. 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幅度为0.5个百分点,即自现行费率基础上降低0.5个百分点。
2. 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幅度为0.3个百分点,即自现行费率基础上降低0.3个百分点。
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范围包括所有参保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为确保降低费率政策的顺利实施,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告知缴费单位有关政策,并确保费率降低后企业的正常缴纳工作。
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监督和检查缴费单位的正常缴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个年度,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市人社局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