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门市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规定,荆门市户籍居民或非户籍居民在荆门市生育、领养并落户一个孩子的家庭即可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父母,并可以享受相应的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具体的判定条件如下:1.父母双方须为中国公民,其中一方必须具有荆门市户籍。
根据《荆门市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规定,荆门市户籍居民或非户籍居民在荆门市生育、领养并落户一个孩子的家庭即可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父母,并可以享受相应的独生子女父母补贴。
具体的判定条件如下:
1. 父母双方须为中国公民,其中一方必须具有荆门市户籍。
2. 父母须已婚,未离婚或无死亡配偶。
3. 父母须已在荆门市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
4. 父母须在荆门市生育或领养一个孩子,并将该孩子的户口迁入荆门市。
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到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独生子女的父母将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补贴。请注意,申请认定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婚姻证书、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具体的独生子女父母补贴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请在申请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