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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2017年度城乡医保新生儿待遇标准(江门2017年度城乡医保新生儿待遇标准表)

时间:2023-09-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江门市2017年度城乡医保新生儿待遇标准表如下:项目分类待遇标准一、住院费用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二、出生医学证明费用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三、新生儿一般疾病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四、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五、新生儿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医

江门市2017年度城乡医保新生儿待遇标准表如下:

项目 分类 待遇标准

一、住院费用 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二、出生医学证明费用 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三、新生儿一般疾病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四、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五、新生儿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请注意,该待遇标准仅适用于江门市2017年度城乡医保新生儿,具体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