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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0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五、征缴程序5.1缴费对象在缴费时间内前往指定银行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由邳州市人社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

一、征缴对象 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对象为邳州市城乡居民。 1.2 缴费对象包括16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不包括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外的人员。

二、征缴范围 2.1 征缴对象为邳州市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不包括临时居住人口。 2.2 征缴对象的缴费范围为邳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缴费标准 3.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邳州市人社部门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2 缴费方式包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

四、缴费时间 4.1 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2 缴费单位每月将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报邳州市人社部门。

五、征缴程序 5.1 缴费对象在缴费时间内前往指定银行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由邳州市人社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5.2 缴费单位负责向居民提供缴费指引和缴费咨询服务,指导居民正确进行缴费。 5.3 邳州市人社部门负责对征缴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资金使用 6.1 缴费所得资金用于支付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和相关福利待遇。 6.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邳州市人社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七、监督和管理 7.1 邳州市人社部门负责征缴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7.2 监督部门负责对征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7.3 社会公众有权利对征缴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邳州市人社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八、其他规定 8.1 征缴工作涉及的具体细节和流程由邳州市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和落实。

以上为邳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实施方案,如有补充或调整,将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