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扬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扬州市2019年的工伤保险调整对象有以下三类:1.2019年度正常缴费职工:对于2019年度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职人员,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2020年工伤待遇调整的具体方案将由扬州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请关注扬州市政府相关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工伤待遇调整信息。
根据扬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扬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扬州市2019年的工伤保险调整对象有以下三类:
1. 2019年度正常缴费职工:对于2019年度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职人员,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2. 2019年度欠费职工:对于2019年度欠费或拖欠工伤保险费的在职人员,如在2020年发生工伤事故,也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3. 2019年度停工停产企业职工:对于2019年度因企业停工或停产而导致无法正常缴费的职工,如果在2020年发生工伤事故,也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2020年工伤待遇调整的具体方案将由扬州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请关注扬州市政府相关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工伤待遇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