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扬州市相关劳动保障政策和法规规定,工伤保险的定期待遇是根据被保险职工的工伤程度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具体比例可能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变化,但一般来说,工伤保险的定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定的补助。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根据被保险职工的工资水平给予其供养亲属一定的生活保障。
根据中国扬州市相关劳动保障政策和法规规定,工伤保险的定期待遇是根据被保险职工的工伤程度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具体比例可能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变化,但一般来说,工伤保险的定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伤残津贴是根据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计算,一般是在工资的80%左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定的补助。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根据被保险职工的工资水平给予其供养亲属一定的生活保障。
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扬州市也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进行定期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以确保工伤保险的申领金额与职工实际损失相匹配。具体的比例和调整幅度需参考扬州市相关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