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是指金华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同单位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操作指南。
金华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是指金华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同单位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操作指南。以下是金华养老保险转移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1. 转移申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要在转移前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填写《金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2. 原单位手续:原单位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状态从在职改为转出,并出具《金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3. 转入单位手续:职工需要将《金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提交给转入单位,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入手续。
4. 转入手续办理:转入单位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状态从转入改为在职,并将申请人员的转移记录更新至金华市社保局系统内。
需要注意的是,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条件包括: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与转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职工已连续参保满十年(含十年)的;转移应提出之日至转入登记之日不超过六个月的。
以上是金华养老保险转移指南的一般流程和要求,具体的操作细节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在转移时咨询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