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处理交通违章的网点一般是当地公安局交警部门或者交通管理局,可以直接到当地的交警部门办理交通违章事宜。
赤峰市交通违章扣分标准如下:
1.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扣1分;
2.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20%以下,扣2分;
3.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30%以下,扣3分;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扣6分;
5.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令标志指示的,扣3分;
6.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令标志指示且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扣6分;
7.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或者限制通行规定的,扣3分;
8.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或者限制通行规定且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扣6分;
9. 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禁止通行时段内行驶,并造成交通事故的,扣6分;
10.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的,扣3分;
11.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导致其他车辆的受损,负有赔偿责任的,扣3分;
12. 受到依法召回的机动车的驾驶人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扣3分;
13.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3分;
14.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连续驶过两个以上非机动车道的,扣3分;
15.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扣3分;
16.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造成交通事故的,扣6分。
赤峰市处理交通违章的网点一般是当地公安局交警部门或者交通管理局,可以直接到当地的交警部门办理交通违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