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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办理指南 天津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条件

时间:2023-08-3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无房或者单位离职后6个月内未购房,自离职日起满6个月。请注意,上述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准。

天津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办理指南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办理提取申请表: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提取事由等相关内容。

2. 提供必要材料:根据提取事由的不同,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买车辆需提供相关的购车合同和发票,购买耐用家电需提供购买凭证等。

3.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必要的材料提交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审核与审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进行审批。

5. 提取公积金:审批通过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公积金提取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天津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的条件如下:

1. 在职人员提取条件:

- 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满3年。

- 无房或者单位离职后6个月内未购房,自离职日起满6个月。

- 提取金额不超过本人缴存额和月平均工资的50%。

2. 退休人员提取条件:

- 年满60岁并且已领取养老金。

- 无房或已出售已购的保障性住房。

- 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满15年。

- 提取金额不超过本人缴存额。

3. 存款一段时间人员提取条件:

- 已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超过1年。

- 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存款本金的30%。

请注意,上述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