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产假还可以根据地方政策和单位规定进行延长。因此,在广西桂林地区,女职工生育第三胎的产假一般为98天。具体的休息天数,您还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查阅相关地方政策。 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第三胎的产假为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还可以根据地方政策和单位规定进行延长。因此,在广西桂林地区,女职工生育第三胎的产假一般为98天。具体的休息天数,您还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查阅相关地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