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现役军人小孩出生落户办理的条件和材料如下:办理条件:1.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海口市现役军人小孩出生落户办理的条件和材料如下:
办理条件:
1. 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
2. 孩子在海口市出生。
办理材料:
1. 父母双方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父亲的现役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原户口本,如果有的话)。
6. 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 《现役军人孩子出生落户申请表》(由军人单位提供)。
注意事项:
1. 以上材料中的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军人单位的相关部门的公章。
2. 所有材料必须是近期的,不得超过3个月。
3. 办理落户手续需前往所在海口市军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理机构。
4. 根据海口市相关规定,军人子女在完成落户手续后,可享受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理机构获取最新的办理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