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和烟台市社保条例的规定,烟台企业职工社保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享受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社保费用比例可能会因政策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以上所列比例为一般情况下的比例。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和烟台市社保条例的规定,烟台企业职工社保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具体参保范围如下:
1. 养老保险:适用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合同制、全日制从业人员等。享受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适用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合同制、全日制从业人员等。享受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适用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合同制、全日制从业人员等。享受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失业保险待遇。
4. 工伤保险:适用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合同制、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个人和企业各自承担的社保费用比例如下:
1.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企业缴费比例为20%。
2.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企业缴费比例为10%。
3.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企业缴费比例为1%。
4. 工伤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企业缴费比例根据风险等级不同而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社保费用比例可能会因政策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以上所列比例为一般情况下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