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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雄安新区积分落户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就业创业指标:符合雄安新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市场主体就业条件的,可获得积分。
2. 学历学位指标:具有雄安新区高、中、初级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可获得积分。
3. 住房指标:符合雄安新区住房租赁、购买或自建条件的,可获得积分。
4. 稳定就业指标:连续一年在雄安新区参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可获得积分。
5. 社保指标:在雄安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个人,可获得积分。
6. 纳税指标:在雄安新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个人,可获得积分。
7. 创新创业指标:在雄安新区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可获得积分。
8. 教育医疗指标:在雄安新区参加教育、医疗服务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可获得积分。
根据以上指标累计的积分情况,个人可以申请雄安新区的户籍落户。具体的积分标准和要求,需要根据《河北省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雄安新区相关政策来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