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2020年汕头市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补差水平的基本情况,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政策文件获取准确信息。
2020年汕头市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补差水平主要依据《广东省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保障办法(试行)》和《汕头市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保障办法(试行)》进行调整。以下是2020年汕头市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补差水平的具体情况:
一、城乡低保标准:
1. 城市低保标准(人/月):
- 一级低保:每人每月不低于560元。
- 二级低保:每人每月不低于490元。
- 三级低保:每人每月不低于420元。
2. 农村低保标准(人/月):
- 一级低保:每人每月不低于370元。
- 二级低保:每人每月不低于330元。
- 三级低保:每人每月不低于290元。
二、最低补差水平:
低保家庭所在地区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将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给予补差。
以上是2020年汕头市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补差水平的基本情况,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政策文件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