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规定如下:在扬州市,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职工男性陪产假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职工的男性陪产假为15天。这15天的陪产假期间,可以由职工的配偶或家庭成员代替男性陪护产妇。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是根据扬州市的情况,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咨询本地劳动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2020年扬州男性陪产假的天数为15天。具体规定如下:
在扬州市,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职工男性陪产假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职工的男性陪产假为15天。这15天的陪产假期间,可以由职工的配偶或家庭成员代替男性陪护产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是根据扬州市的情况,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咨询本地劳动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