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2.就业证明:就业协议、劳动合同、雇佣协议或相关就业证明;3.报销凭证:前往温州市的交通票据、费用明细等;4.银行卡信息: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信息,用于接收补贴金额。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申请信息。
申请对象:温州市户籍以外的家政人员,首次来温州市就业的家政人员。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 就业证明:就业协议、劳动合同、雇佣协议或相关就业证明;
3. 报销凭证:前往温州市的交通票据、费用明细等;
4. 银行卡信息: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信息,用于接收补贴金额。
申请时间:
申请补贴的时间通常在家政人员首次就业后的三个月内。具体的申请时间可能根据当地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了解最新的申请时间要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申请指南可能因地区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