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呼和浩特市生育服务管理中心,或在网上提交申请。请注意,以上仅为概述,具体的申报政策及报销流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您在具体申报时,参考呼和浩特市生育服务管理中心的官方信息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流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的居民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以下是申报政策及报销流程的概述:
1. 申报政策:
- 享受对象:呼和浩特市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职工,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 申报条件:夫妻双方均为生育子女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申报时机:自生育当年内申报,或生育后1年内补办申报。
2. 报销流程:
- 步骤1:准备材料
- 申请表:在呼和浩特市生育服务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复印件。
- 生育证明:医院开具的生育证明或出生证明。
- 社保缴纳证明:夫妻双方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连续缴纳满一年)。
- 步骤2: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呼和浩特市生育服务管理中心,或在网上提交申请。
- 步骤3:审核
- 生育服务管理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步骤4:核准
- 审核通过后,生育服务管理中心将办理核准手续,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生育津贴。
- 步骤5:领取津贴
- 持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领取生育津贴。
请注意,以上仅为概述,具体的申报政策及报销流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您在具体申报时,参考呼和浩特市生育服务管理中心的官方信息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