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有已申报的社保基数需要修改,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合肥市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规范合肥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加强社保政策的执行和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二、申报对象:所有在合肥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报方式:
1. 单位申报:单位需要登录合肥市社保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单位相关信息和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2. 个人申报:个人需要登录合肥市社保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和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四、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表填写需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填报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单位和个人申报表需签字盖章并寄回合肥市社保局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3. 若单位和个人因故无法按时申报,需提前向合肥市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五、其他事项:
1. 合肥市社保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如有问题将进行补正或调整。
2. 如有已申报的社保基数需要修改,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合肥市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请各位纳税人严格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合肥市社保局进行咨询或咨询官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谢谢合作!
合肥市社保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