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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吉林省白城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时间:2023-08-2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8 栏目名: 黄页 文档下载

根据相关规定,白城市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如下:1.失业金的计算标准为被保险人上一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的80%,但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白城市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最新的失业金领取标准可能需要参考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文件。

白城市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失业保险的规定》制定。

根据相关规定,白城市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如下:

1. 失业金的计算标准为被保险人上一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的80%,但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 失业金的最低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3.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一般是最初24个月,具体领取期限还可以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进行延长,最长不超过36个月。

4. 失业金的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通常为每月1次。

5. 领取失业金的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白城市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最新的失业金领取标准可能需要参考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