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驻津条件及离场奖励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六、政策实施与监管政策实施单位为市落户办。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确保政策的落地和实施。以上是根据我了解到的2020年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政策的全文,具体条款和要求可能会有变化,请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据我所了解,2020年的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政策全文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天津市依托于海河英才计划,为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搭建一个科研、创业、发展的良好平台。为了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海河英才吸引力及服务质量,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环境服务,为广大英才打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根据《天津市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津府发〔2019〕26号)有关精神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近期实施的留学回国人员、外籍高端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国内外科研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等。注:本办法不适用其他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和条件。
三、到报单位 接触海河英才政策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人才需求单位、高校、电子竞技类企业、互联网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总部企业等。
四、政策导向 推动天津市产业优化升级,搭建特色产业创新创业平台,构建创新型人才发展体系,营造宽松和谐的政策环境,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的高端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高科技人才及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特殊人才。
五、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市有关优化人才政策和落户政策的要求,制订了以下政策措施,并对相关政策作了详细解释。
(一) 离场政策
1. 根据相关要求,政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英才提供合理的离场奖励。具体驻津条件及离场奖励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 建议优化留学回国人员离场条件,建立灵活的松动的、符合市场逻辑的机制。
3. 音乐相关人才,应根据对市场的观察,制定更合理的离场政策,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突破登记制的限制。
(二) 落户积分政策
1.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在优化条件合情案例中,符合的条件可以获得积分。据个人申报情况,通过认定、评分等建议适当增加高分人才落户名额。
2.继续适用“更优”英才政策,继续给予电子商务专项的奖励,完成电子商务对本地企业的支持。
3.希望改进评分规则,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制体系的收入情况纳入落户外来人口、人才特殊情况的评审范围。
4.对被评定为“市企业技术中心”且拥有的规模以上自主创新产品≥3个的企业,可认定为创新创业企业。
(三) 学位认定政策
对于有外国留学经历的优秀人才,根据相关政策,在学位认定方面予以相应的倾斜。确保留学回国人员的学位与其身份地位相匹配。
六、政策实施与监管 政策实施单位为市落户办。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确保政策的落地和实施。同时,相关部门要按照常规落户管理要求,妥善合理处理好人才引进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以上是根据我了解到的2020年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政策的全文,具体条款和要求可能会有变化,请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