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注意以上照片要求,以免影响通行证办理过程。
广安市公安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照片要求如下:
1. 照片要求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为纯白色或浅蓝色。
2. 照片尺寸为35mm×45mm,照片底片不能有任何污渍、损伤或修边。
3. 照片中的头部宜居中,面部占照片面积的70%至80%,眉毛到下巴的垂直距离为32mm至36mm。
4. 照片中不能佩戴帽子或头巾,但对于因宗教或民族习俗需要佩戴头巾的人员,须将脸部完全暴露,同时确保头巾无遮挡面部特征。
5. 照片中不能佩戴眼镜,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摘取眼镜,可以突出眼睛轮廓,但不能遮挡双眼或眼睛特征。
6. 照片中不能佩戴耳环或一切遮挡耳朵正常显示的物品。
7. 照片中不能佩戴领带或其他类似的物品。
8. 照片中不能有阴影、重影、眩光或反光。
请务必注意以上照片要求,以免影响通行证办理过程。